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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出台新规将招商引资与干部提任挂钩

2013年04月25日 17:21:48来源:温州市侨联字体:
核心提示:瓯海区近日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瓯海区近日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13年瓯海区属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瓯海区招商引资工作功能区、镇街考核办法》等三文件。在一揽子强化招商的新举措中,有关建立考核机制、将招商引资业绩与单位考绩及干部奖惩提任挂钩的新规最为受人瞩目。

  按照《决定》,瓯海区今年将力争引进内资(市外)达到50亿元、外资达到5000万美元;2013~2015三年累计实现引进内资180亿元、外资23750万美元以上。《决定》还明确,今后瓯海招商引资的重点产业领域包括总部经济、休闲旅游、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机械电子制造、电子商务等。

  据悉,下一步,瓯海将研究制定鼓励利用内外资金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并将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确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落户项目的各类规费、手续费等,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对企业投资行政性收费项目,区政府无权减免的将一律按下限标准征收;重大项目服务性收费实行“一事一议”。

  在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方面,除建立招商引资领导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和建立投诉和督办机制外,一大亮点是建立招商考核机制。今年起,瓯海将明确各功能区、镇街及区属有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年度目标,把职责分解到位,并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考核考绩。

  面向部门的考核办法显示,考核对象为全区列入2013年绩效考核的区属部门,内容为各单位“摘牌”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情况、所联系镇街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情况。按照要求,各部门至少要“摘牌”联系一个具体招商项目,负责协助推进该项目的前期筹备、签约落地等工作。考核采取自查、实地考核、书面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束后,评定每个部门的得分并排序,再据此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分别予以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被评为一等奖的单位,可优先安排一名招商引资工作干部晋升副科或正科,而考核排名末3位的单位,将取消区里综合先进评选资格。

  面向功能区和镇街的考核办法则显示,考核内容为各功能区、镇街分解到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束并评分排序后,将分别评出功能区先进奖和镇街先进奖一二三等奖次各若干名,并给予10万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被评为一等奖的单位,将优先安排干部提拔使用;对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50%的,取消区里综合先进评选资格;连续3个月镇街考核得分排名后2位的,将对该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实现以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推动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提升的目标。(记者潘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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