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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温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郑序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温州市开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昨天,督察动员会在温州市召开,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张振丰作动员讲话,督察组组长朱晨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杰主持会议。

  朱晨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生态环境法典》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由党内法规转化为国家法律,明确了督察对象、内容、程序、责任追究等规定。

  朱晨强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地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和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牵住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大局意识,保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发现问题,认真解决问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督察组和温州市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谈话交流、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工作;推进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严格督察纪律,确保督察客观公正。

  张振丰表示,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温州,是对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推动温州建设高水平生态市的重大契机、对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检验。全市上下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省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督察、全力配合的思想自觉,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从严落实生态环保责任,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要以务实举措做好督察整改,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坚持严格标准、动真碰硬,突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在落实整改中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以转型发展提升督察质效,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监管、污染防治攻坚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环境质量提升,加强基础设施补短,高水平建设美丽温州,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要以高效服务保障督察开展,密切协同、全力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严守纪律规矩,为督察工作高效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督察组副组长李宏庆及督察组全体成员,温州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根据安排,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7月14日进驻温州市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6年7月14日-8月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7-88559272,邮政专用信箱:浙江省温州市A257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方、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