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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潘舒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温州大学增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闻发布会,发布温州大学成功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化学学科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这意味着,温州大学建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体系,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迈上了新台阶。至此,我市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增至两所(温医大、温大),数量跃升为全省第二位。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唯一的综合性大学,由温州师范学院和原温州大学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33年创建的温州师范学校,至今已有8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学科建设涵盖文史哲、经管法、教育艺术、理工等十大门类,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全职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1人,各类省级人才158人,建有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9个。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等一批标志性奖项。学校坚持把科研做在瓯越大地上,与温州各县(市、区)合作建立9个产业研究院、1个校地研究生院、11所直属(附属)学校,在低压电器、生态环保、激光光电、机械装备、碳材料、超软土地基、大数据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研究,成为区域产业发展重要引擎。

  温州大学党委书记谢树华介绍,温州大学成功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温州大学继2019年进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行列之后的又一次标志性跨越,也折射出浙南闽北赣东区域高等教育日益增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开启了温州大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新征程。接下来,温州大学将着眼于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围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温州市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目标,进一步彰显师范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华侨教育的办学特色,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助力长三角一体化、粤闽浙沿海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与重要支撑。